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132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县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23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取消证明事项后,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及省、市安排部署,继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精简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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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9月27日
来源:西部民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