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9点许,80多岁的陈某夫妇给民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言语之间,非常感动,说:“太感谢你们了,程法官,我们这个案子终于拿到钱了。”
陈某夫妇之子申请强制执行与王某某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积极找人查物,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现已72岁,是村上的低保户,独子患重病而后身亡,家中负债累累,生活困难,故以此为由不予履行。同时,申请人陈某某一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也很艰难,案款得不到履行怨气很大。双方见若仇敌,争执不休,难以结案,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鉴于此,县法院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多方奔波寻求救助,并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其克服困难,履行法定义务。经过多次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某遂主动履行案款1000元。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现状,剩余案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几月纷争终落地,双方和乐收场,才有开头所见一幕。
法院的判决在于得到执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积极履行职责,着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魏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