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丰镇道秩序,确保集镇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创造良好的路通行集镇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南丰镇永丰村部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现公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县道227线南丰畜牧兽医站——南丰加油站路段
县道227线南丰镇何庄路口向西150米路段
二、禁停时间
0时至24时
三、禁停车辆
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
四、法律责任
1、车辆停靠必须在非限停路段停放,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反禁停标志停车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违反交通标志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等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后生效。
民乐县公安局
南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