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目标,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张政发〔2017〕105号、张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选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1、就业见习人员。本县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主要以我县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3、就业见习期限。见习时间自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的当月起计算,以实际在岗见习时间为准,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16-24岁失业青年最短见习期限为3个月。
二、人员确定及待遇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如有具体就业单位,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上派遣单位相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16-24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
2、见习人员与企业“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企业,每人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承担。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三、报名提供资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色小二寸照片3张;
2、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寸蓝色小二寸照片3张。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
咨询电话: 0936-4416862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