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不规范地名中的“大、洋、怪、重”?
一、“大”:在含义、类型和规模方面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的地名。主要包含2种类型:
第一种:专名刻意夸大的主要是指过分夸大住宅区、建筑物等地理实体的地域、地位、规模、使用功能等。比如,未经批准,某小区命名为“宇宙城”、“中央首府”、“盛世中央”、“龙御天下”、“天下城”、“金科世界城”、“欧洲花园”、“澳洲阳光小区”、“万国城”等,以及某些不是特区的地区随意使用“特区”一词命名居民区或建筑物,让人产生歧义。
第二种:通名刻意夸大的主要是指地名通名层级混乱、名实不符。比如,“大道”“大街”适用于红线宽度25米长度5000米以上的主干道。“山庄”适用于依山而建,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绿地率35%以上,有一定园林景观的低密度低层住宅区。而某些地方盲目求大,将10来米宽的非主干道路也称作“大道”;还把某些规模、体量较小且空间狭窄的居民区或建筑物称之为“广场”,名不符实,给公众造成误导。
二、“洋”: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主要有3种类型:
第一种:包含外国人名的地名。比如,“林肯公寓”、“马可波罗大厦”、“哥伦布广场”等(“培黎广场”等不属于此范围)。
第二种:包含外国地名的地名。如“欧洲阳光城”、“威尼斯花园”、“巴黎印象城”、“夏威夷小区”等(“西安凯旋门”等不属于此范围)。
第三种:用外语词命名的地名。如“MOMOPARK”、“Ccmall”“Villa”小区,“帕提欧公馆”(帕提欧是patio的汉字译写形式)、等(希尔顿酒店、西门子公司等不属于此范围)。
三、“怪”: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词义不清、逻辑混乱、低级庸俗、繁简混搭、中西混用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主要4种类型:
第一种:用字不规范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99”大厦、“1.1公寓”、“1201小区”、“加州1886”、“1加1大厦”、“中骏·世界城”、“M—3小区”等。
第二种:含义怪诞离奇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一瓶八斗”、“24克拉”、“8哩岛”、“蔚澜香醍”;“果岭100号院”易使人理解为该小区建在高尔夫球场等;“DADA的草地”、“BOBO自由城”,让人难以理解(含有APEC、CBA、IT等缩写词的地名不属于此范围)。
第三种:含义低级庸俗的地名。如:“黄泉路”、“哑巴路”、“杀人湾”、“癞疙宝大山”等。
第四种: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如:未经批准,某居民区命名为“皇庭御景”、“皇家府邸”、“铂金御府”等。
四、“重”:一定区域范围内存在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主要有2种类型:
第一种:地名重名。如: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公园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现象。
第二种:地名重音(谐音)。如:“福林里”与“福临里”、“刘家胡同”与“柳家胡同”、“公益大街”与“公议大街”、“安门”与“闇门”等。(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 李辉 实习生 雷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