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人社局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县民政局和县医保局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促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分类救助制度完善。
全方位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对2020年底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人均月增加额5元。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基础养老金从15元每人每月调整至20元每人每月,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至123元,并于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全县11237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共计130.615万余元;截至目前,全县2021年1月到10月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191人。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水平,提升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救助政策与全市统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缓解患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有效遏制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截至目前,我县急难对象医疗救助人数共8688人,发放金额56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