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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无关艺术,却因该被了解

  • 大辣子
楼主回复
  • 阅读:5465
  • 回复:4
  • 发表于:2013/3/7 21:47:39
  • 来自:广东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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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楷模:苟秉忠,民乐司法处审判官。民国三十一年九月到任。清廉自矢,不苟取,卧榻之侧,除衣被外无他物。彼时,案件随传随审,民皆敬服。去官之日,虽路费不足,亦不肯向人告贷。间有友人馈遗,且一概谢绝不受。其检束身心类如此。

此等官员如在当今,可否称”法官楷模”!
  
  • 风花雪月
  • 发表于:2013/3/7 22:14:01
  • 来自:甘肃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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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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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辣子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3/3/8 0:23:23
  • 来自:广东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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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你再看看及半年我们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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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白杨
  • 发表于:2013/3/8 7:47:16
  • 来自:甘肃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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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害根子
  • 发表于:2013/3/8 8:01:02
  • 来自:浙江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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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管不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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