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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疯人歪传

  • 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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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9/4 14:35:56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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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歪传

秦雨


  
  这本是一篇不当写的文字,因为疯人,顾名思义,即是精神错乱,意识丧失,无论行为、言语皆不同与常人之人,是被社会以及有着正常思维和意识的人类所鄙弃和极度厌恶的,但是他们却总是沾了“人”字的,既非猪狗亦非鸡鸭,籍是在“人”之列的,而且多有“不同凡响之处”的行为和举止,于是我便冒天下之大不讳而写了。但名字呢,却一时没有着落。
  
  鲁迅先生明知道《阿Q正传》名不正言不顺,却以阿Q有一个名字叫阿桂而牵强附会地以“正传”而传之。而我的这篇关于疯人的文字,则由于疯人精神失常,无思无欲,不仅不知自己是何许人也,更无论其父母亲人了,且其行为乖张,言语意识混乱,真可谓“言不顺而名不正”,而且这篇文字的取材又偏于常理,也在“不正”之列,所以我是没有任何理由以正传传之的。仔细想去,竟没有一个合适的名字,思来想去,忽然想到:既然不正,则必然是“歪”了,故名之曰“疯人歪传”,如是云云,总算有了名目,颇可以让疯人有传了!
  
  1、“名人”马兴娃
  
  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小县城,如果在普通的村寨和普通的人家走一遍,问县委书记、县长或是某部的某部长、某局的某局长是谁,一些人必然会哑然无声,随即就会摇摇头,答一句:不知道,没关心过。但是若要提及“马兴娃”,却不仅立刻来了兴致,而且还会讲一些关于他的事迹。可见马兴娃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一位人物,所以他是很可以排在名人之列的——但由于精神的错乱,意识的丧失应该是疯人之列的名人!而作为名人,必然会有其招牌的行为举止以及或大或小的圈子——作为疯人之列名人的马兴娃自然也不例外。
  
  不怕出名不怕壮,这句话用在马兴娃身上很为合适——他的所作所为总是敢为人先,敢为众人所不敢为。或许他今世是苍蝇投胎,对女性胯下的蝶形之物甚是好奇和喜爱,并以此为生,乐此不疲。他的出场从现在的模样开始:身材高大,不修边幅,过早地秃顶,稀稀落落的枯黄色的头发横七竖八地爬在脑门上,胡须也是稀稀疏疏的;他的声音尖细,话不多,脸上总挂着笑,笑面虎一样,若是当官,定然深藏不露,左右逢源,能做得了大官。无论春夏秋冬,他一直穿着自己象征性的灰色的西服,大概在“名人”圈子里混的不太如意,没有衣橱,而且又很会以清贫装饰自己:长期穿一双灰绿色的球鞋,暗示自己是亲民的表率。在长期的奔波生涯之中患了关节炎一类的疾病,他的双膝关节似乎有些僵硬,走路歪歪扭扭,一晃一晃的笑着,像是得意的鸭子。遇到急切的事,或者发现新鲜的大餐时,他会疾步如飞,却依然是笑。等得到自己的大餐后他就津津有味地享受。有时候他想大餐一顿或是想过过烟瘾,却囊中羞涩时也不免做出一些莽撞的事情来:看某人的自行车停在一处,他便过去扛在肩头转身就走,变卖了就是一顿海吃。有知情的或看见自行车被他拿走的,便买一盒烟对他“行贿”,他便笑笑,依然将自行车放回原处,叼着烟若无其事地散步去了。
  
  有不喜欢他的小孩子则会很不友好地向他扔石块,他却再次展现出一位“名人”的风范:尊老爱幼,不恼不怒,躲避着向其他地方迁徙。为了养活自己,身为“名人”的他每天都在县城奔波忙碌。只有偶尔的一点时光,他会蹴在一个墙角让明媚的阳光抚摸他高大而坚强的身躯,他则吸着一支烟显出一副悠闲而无谓的神情来。他有许多的福气:不知忧愁,不知烦恼,不与人明争暗斗,不计较名利,也不担心生老病死,这种境界几乎是佛的境界了。他的身体似乎也一直很健康,这也是他莫大的福气。因为他在长久的生活之中已经把自己锻炼为多种细菌的超级免疫体了——百病不侵,他同时又省下了美容、保健的费用。他对住宿的要求也不苛刻,不用五星、四星的级别,全是免费的地方,公园的椅子,墙角等等,只要能安身即可,这又省下了一大笔的费用。他可以算是“名人”之中节俭、勤奋的楷模了。
  
  他没有艺术细胞,也没有特别的真才实学,于是他从来不去外地巡回演出,不和陌生人说话,但是对于自己圈子里的人,他偶尔会表示出关心,笑着对诸如“行为艺术家”、“爱唱歌的女歌星”、“神秘的绿衣人”等说着几句他们圈内暗知的语言。随后便很快地离去,不大张旗鼓地聚会。同时他没有绯闻,他很自律自洁,不喜欢惹是生非,不喜欢籍某件事扩大自己的名声,不举行签名等一切很浮华的事情。他还爱国:得知日本人购买我们国家的钓鱼岛,记者采访他,他有些义愤填膺地用本地的方言说:小日本球大地个国家,一炮炸了他娘的狗东西!他务实,默默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变废为宝,珍惜资源,勤俭节约……于是在某日,当他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时,有道德高尚的人物一致评论马兴娃:意志坚定,久经考验,几十年如一日,在变废为宝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勤俭节约,遵纪守法,身为“名人”,无绯闻,无道德败坏现象发生,可以考虑授予“名人”中的“劳动模范”以资奖励。同时,给他赠了一身“退休”的干净的巡警服,以及一台轮椅,让他坐在广场做起保安来!那些时日,马兴娃甚是得意和自豪,整日眉开眼笑,端端地坐在轮椅上高翘着二郎腿,好不威风!别人也对他是刮目相看!但好景不长,懒惰的马兴娃就破败了,显出一副落寞的景象来:依旧穿了那件灰色的西服,坐在轮椅上,前面摆一个纸盒子,学起乞丐的模样来。虽然落寞到如此不堪的地步,他却依然笑着,不喜不悲,不卑不亢,安之若素,一如既往地过着他的“名人”生活......
  
  2爱唱歌的女歌星

  “我看见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相连,亚拉索,这就是青藏高原......”,不用主持人的开场白,已经举行过无数次露天演唱会的无名氏“女歌星”有着音乐的天赋,她会即兴发挥,一首歌瞬间就从她涂着鲜艳的口红的口中飘出来,却是高亢有力,钪锵有韵。经历过情感风波而年近四十岁的女歌星为了掩饰自己衰老的容颜,喜欢涂鲜艳的口红,喜欢涂指甲,喜欢穿大红色的或是大印花的衣服,演出的时候,两只手中握着五色的围巾做就的彩带,边唱边舞,是典型的歌舞双栖而名符其实的歌星。她一般居无定所,经常举行巡回演出。有时也去农村,不分场合以及粉丝的档次,站在大街上,或者一颗大树下,就开始了她的歌唱表演。

女歌星不仅会跳新式舞蹈,还会走秧歌里的舞步,是多才多艺的“女歌星”。马兴娃只虚有个名气,她才是名至实归的“明星”,只是不知什么原因,多才多艺的她就是没有马兴娃的名气大,也许是她经常的巡回演出,经常地玩失踪,以至于落后了吧?于是她就鄙视马兴娃,一般不会在马兴娃面前轻易高歌,除非马兴娃显出低三下四或是献媚的神情,或者是马兴娃自降身份甘愿做她的忠实的观众,她就会露几手给马兴娃看看,直至彻底征服了马兴娃,以及那些躲在远处张望和倾听的人们,随后在马兴娃的一片唏嘘里,在人们的一片嬉笑里乘着自己的十一路汽车到别处去开演唱会......马兴娃曾经观看过女歌星几次演唱会,他只是咧着嘴憨憨地笑着,几次竟忘记了给女歌星鼓掌。后来,女歌星决绝地去外地发展了,后会无期,马兴娃终没有机会再表现自己了,落寞了好久,也只得作罢。只是有时候看着那些熟悉的悠长而寂寥的街道,他会怅然若失地感叹一阵便兀自去了别处。他知道,世间一切终不在他的预料和掌控之中,他也只是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一般,漂泊无定,生死有命......
  
  3、行为艺术家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马兴娃的圈子里就有一位善于表演疯狂的行为艺术的人物。矮个子的她总把自己装扮的不男不女,头发也是像稻草似的。至于她的性别,在她进行大胆表演的时候就会显漏无遗。她一般都穿着灰色的棉衣,在肩上背着一个褡裢,像幽灵一样,缓缓地行走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大概抬头神经受了损失,她的头一直低垂着,暗淡的目光在街道上四处游走,遇到易拉罐之类的东西她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急忙捡起,再迅疾地放入肩头的褡裢里。她从来不缺食物:在她的褡裢里,装满了馒头,饼子,水果等等一切可以吃的东西——在饮食方面,她较马兴娃有一种优越感。如果她是一只考拉,马兴娃充其量不过是一只绵羊而已。在夏天,她的最佳表演时机来临了——她会在大庭广众的众目睽睽之下,进行裸体表演:把一直穿着的棉衣脱去,敞开内衣,于是就露出了欧罗巴女人一样褐色而下垂的ru房,人们就知道她是女性的行为艺术家。而随后,她会很自豪地坐在街道上,在燥热的阳光下,抚摸自己的ru房,或者捉着虱子,同时就会沉浸在自己的疯狂的行为艺术之中,不停地笑。如果有兴趣,她则会保持着自己的行为艺术状态,在街上来回炫耀。那褐色的下垂的ru房就像是两块极具杀伤力的武器,把过往的行人逼向远处,并且落荒而逃。马兴娃偷窥过那褐色的下垂着的ru房,可能产生过兴趣,于是行为艺术家对马兴娃刮目相看,每次遇见马兴娃,她就会报之以一笑,却把正人君子一般的马兴娃唬得不知所措,疾奔而去,免得他落下贪色的骂名,而影响了他的“声誉”。行为艺术家却依然笑着,无所顾忌地背了褡裢,继续她的表演。直到冬天来临,她才会停止她的表演秀,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现在,普通的艺术家都度日艰难呐!

4、神秘的绿衣人
  
  绿衣人是在一年前来到这个城市的,也是在一年前加入马兴娃圈子的新会员。据说他是戴着黑色的塑料袋被某县的面包车强行引渡而来的。等他睁开眼睛,他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了。他揉揉冒着花星的双眼,穿好绿色的棉大衣,在头上裹上灰色的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正式落户这个城市,正式加入马兴娃的圈子,但是没有人,包括马兴娃在内的任何圈内人士,对他的到来表示出欢迎。而他更是表现出一种矜持和独来独往的神秘特性。落户以后,他总是行色匆匆地穿梭在这个城市每一条街道,显得风度翩翩。有时他在广场里矗立着,表现出一种思索的状态。有时他隐藏在围巾后面的嘴巴念念有词。有时他会莫名地发一声笑,随后又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有时他突然会出现在你面前,眨巴着那双神秘的眼睛,似乎是笑了一下,是一种“笑天下可笑之人”似的矜持的笑,随后,在人们的惊恐里匆匆而去。和行为艺术家不同的是,他在手中随时随地攥着一个袋子,遇到易拉罐之类的东西,名正言顺地捡起来放入手中的袋子。有时看见某人喝着饮料,他就会在远处耐心地等,眨着神秘的眼睛,一直等,直到某人喝完要扔了,他迅速地走过去,看看某人,却不言语,只盯着某人手中的易拉罐或是塑料瓶,某人在一片惊慌失措中,扔了易拉罐,遇到了瘟神一般匆匆逃窜。他却胜利似的嘿嘿一笑,捡起易拉罐,装入手中的袋子,随后就再次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之中了......
  
  5、无言的结局
  
  有一天下午,县城原本杂乱无序的汽车南站候车室外一片喧哗和吵闹,夹杂着尖锐的似乎是“花儿”一般的歌唱声。原来是马兴娃圈子里的那位“女歌星”,正手舞足蹈地唱着“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吆,大风从这里刮过呀嗨……”,声音高亢,围观者或笑或骂,却都绕道而去。这时,在不远处的垃圾坑边正吃着一截葱叶的马兴娃却一边吃,一边津津有味地注视着他圈子里的“女歌星”的精彩演唱和表演,随后就晃动着他高大的身子,气宇轩昂地向女歌星走去。而人们几乎在同时都捏着鼻子逃之夭夭了。马兴娃笑着,手中还握着半截葱叶,就在女歌星的一旁坐下来,很认真似的倾听着女歌星的演唱,像是忠实的歌迷一样,一动不动。下午的阳光从一栋高楼之上斜照过去,映在马兴娃枯黄的头发以及沉积着厚厚的“脂粉”的脸上,他咧着嘴笑,在那高亢的歌声里,他幸福的做了一次观众,而女歌星在马兴娃的到来之际,在他表现出一种欣赏的姿态之际,女歌星似乎是虚荣心在作祟,竟然没有鄙视马兴娃,而且破例唱的更加欢快和高兴,舞也跳得更加热烈和疯狂。那位不男不女的矮个子艺术家的头发依然像稻草一样,背着两褡裢战利品,露出半截红色的内裤,走着拙劣的时装秀的步子一时也停止了前行,睁着茫然的双眼,看看女歌星,再看看马兴娃,随后有些失落似的向远方流浪而去——这次她没有即兴表演她的疯狂的行为艺术。太阳正在西沉,此时,披着一件绿色大衣,头戴褐色围巾永远只露着两只眼睛的一位神秘人物从远处缓缓而来——是风度翩翩的绿衣人!那天,他的心情似乎不太爽,面无表情地背着大半天之中收获的几个易拉罐,就在车站的一个角落里,“哐啷啷”地放下自己的财产,随后向周围谨慎地看看,然后安然地躺下身去,面对着夕阳的余光,打了一个哈欠,眨巴着眼睛,无所谓似的听着歌,看着忘神的马兴娃,嘴角却掠过了一丝不易觉察的不屑似的微笑——也许是为了那一段完全属于他们自己圈子的完美时光的微笑,或者就是他所特有的那种“笑天下可笑之人”的矜持的笑……

世间一切聚散都有缘分。缘来相聚,缘尽别离。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自那以后,马兴娃的圈子逐渐四分五裂了。绿衣人于某夜又被蒙了黑色塑料袋偷渡去了另一个城市。传说在那里,绿衣人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做了皇帝,享尽了世间荣华富贵。一位网络作家据此撰写了一部名叫《超级昏君》的网络小说而一举成名。而女歌星,由于一次偶然的机缘,被某城一家艺术团体发掘出来,签了合约。据说马上出专辑了,却传出怀孕的绯闻来,终于作罢。头发像稻草一般的行为艺术家始终没有离开马兴娃的城。他一直接近车站,一直想离开这里,却始终没有离开的勇气。据说这里有她的牵挂,有他的不舍——她一直在等一个人......当然,除此猜测外,至少有她的名人大哥马兴娃还在,虽然马兴娃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更没有特别关照过属于自己圈内人士的他,但她觉得,这样已经足够了——毕竟现在,不嫌弃她,不打骂她,不怨恨她,不对她评头论足,不与她明争暗斗的人,仅马兴娃一人而已。

时光是把杀猪刀!曾经不怕天不怕地,不怕风霜不怕雨雪、健步如飞的马兴娃,如今也已经苍老不堪了!轮椅已经成为他生活里不可或缺的重要物品。有时他靠轮椅才能走到自己的“食堂”,有时,他靠轮椅去一位“老熟人”那里才能讨一支烟,有时,他靠轮椅去散步...这个城市在飞速地变化着,穿着衣服的狗越来越多,不漏肉的人越来越少;同居的越来越多,白头偕老的越来越少;读书的越来越少,“僵尸族”越来越多;楼房越来越高,人与人越来越远;马路越来越宽,汽车越来越多......唯一不变的是:马兴娃依旧坦然,依旧大度,依旧无怨无悔,依旧无惧无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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